婚后父母给子女出资购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发布日期:2025-02-02 17:52    点击次数:105
当子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 最高法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除了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作出判决。 - 司法解释区分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和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两种情况,分别予以规定。 第一种情况: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解释规定,如果赠与合同约定只给予自己的子女,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房屋不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都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以保障出资父母一方的利益。 但是,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事实,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例如,小明和小红结婚时,小明的父母为他们全额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没有明确约定房子只归小明所有,双方在共同生活五年后离婚。 -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小明和小红离婚后,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小明父母的出资情况,将房子判给小明。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小红在婚姻中的付出,如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有子女以及离婚过错等因素,决定对小红予以合理补偿。 - 第二种情况:双方父母对房屋均有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因不同案件出资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不同,难以明确房屋归哪一方所有,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处理。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确定给对方的补偿数额,这个数额可能会低于20%,也可能会高于20%,现实生活是非常复杂的,这就需要法官全面地查明案件的事实,综合考量做出一个合法合理的判断。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 离婚 婚姻家事 离婚律师 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财产